商君者、一衞之諸庶孽公子也、名鞅、姓公孫氏、其祖本姬姓也。鞅少好刑名之學、事魏相公叔座二為中庶子。三公叔座知其賢、未及進。會座病、魏惠王親往問病、四曰。「公叔病有如不可諱、將柰社稷何。」公叔曰。「座之中庶子五公孫鞅、年雖少、有奇才、願王舉國而聽之。」王嘿然。王且去、座屛人言曰。「王卽不聽用鞅、必殺之、無令出境。」王許諾而去。公叔座召鞅謝曰。「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、我言若、王色不許我。我方先君後臣、因謂王卽弗用鞅、當殺之。王許我。汝可疾去矣、且見禽。」鞅曰。「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、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。」卒不去。惠王旣去、而謂左右曰。「公叔病甚、悲乎、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、豈不悖哉。」六
一正義。秦封於商、故號商君。
二索隱。公叔、氏。座、名也。座音在戈反。
三索隱。官名也。魏已置之、非自秦也。周禮夏官謂之「諸子」、禮記文王世子謂之「庶子」、掌公族也。
四索隱。卽魏侯之子、名罃、後徙大梁而稱梁也。
五索隱。戰國策云衞庶子也。
六索隱。疾重而悖亂也。正義。悖音背。
公叔旣死、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、將修繆公之業、東復侵地、迺遂西入秦、因孝公寵臣景監一以求見孝公。孝公旣見衞鞅、語事良久、孝公時時睡、弗聽。罷而孝公怒景監曰。「子之客妄人耳、安足用邪。」景監以讓衞鞅。衞鞅曰。「吾說公以帝道、其志不開悟矣。」後五日、復求見鞅。鞅復見孝公、益愈、然而未中旨。罷而孝公復讓景監、景監亦讓鞅。鞅曰。「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。請復見鞅。」鞅復見孝公、孝公善之而未用也。罷而去。孝公謂景監曰。「汝客善、可與語矣。」鞅曰。「吾說公以霸道、其意欲用之矣。誠復見我、我知之矣。」衞鞅復見孝公。公與語、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。語數日不厭。景監曰。「子何以中吾君。吾君之驩甚也。」鞅曰。「吾說君二以帝王之道比三代、三而君曰。『久遠、吾不能待。且賢君者、各及其身顯名天下、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。』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、君大說四之耳。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。」
一索隱。景姓、楚之族也。監音去聲平聲並通。
二索隱。音稅、下同。
三索隱。比三。比者、頻也。謂頻三見孝公、言帝王之道也。比音必耳反。正義。比、必寐反。說者以五帝三王之事比至孝公、以三代帝王之道方興。孝公曰「太久遠、吾不能」。
四索隱。音悅。
孝公旣用衞鞅、鞅欲變法、恐天下議己。衞鞅曰。「疑行無名、疑事無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、固見非於世。一有獨知之慮者、必見敖於民。二愚者暗於成事、知者見於未萌。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。論至德者不和於俗、成大功者不謀於衆。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、不法其故。三苟可以利民、不循其禮。」孝公曰。「善。」甘龍曰。四「不然。聖人不易民而敎、知者不變法而治。因民而敎、不勞而成功。緣法而治者、吏習而民安之。」衞鞅曰。「龍之所言、世俗之言也。常人安於故俗、學者溺於所聞。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、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。三代不同禮而王、五伯不同法而霸。智者作法、愚者制焉。賢者更禮、不肖者拘焉。」五杜摯曰。「利不百、不變法。功不十、不易器。法古無過、循禮無邪。」衞鞅曰。「治世不一道、便國不法古。故湯武不循古而王、六夏殷不易禮而亡。七反古者不可非、而循禮者不足多。」孝公曰。「善。」以衞鞅為左庶長、卒定變法之令。
一索隱。商君書「非」作「負」。
二索隱。商君書作「必見驁於人」也。正義。敖、五到反。
三索隱。言救獘為政之術、所為苟可以強國、則不必要須法於故事也。
四索隱。孝公之臣、甘姓、龍名也。甘氏出春秋時甘昭公王子帶後。
五索隱。言賢智之人作法更禮、而愚不肖者不明變通、而輒拘制不使之行、斯亦信然矣。
六索隱。商君書作「修古」。
七索隱。指殷紂、夏桀也。
令民為什伍、一而相牧司連坐。二不告奸者腰斬、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、三匿奸者與降敵同罰。四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、倍其賦。五有軍功者、各以率六受上爵。為私鬭者、各以輕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業、耕織致粟帛多者複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貧者、舉以為收孥。七宗室非有軍功論、不得為屬籍。八明尊卑爵秩等級、各以差次名田宅、臣妾衣服以家次。九有功者顯榮、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。
一索隱。劉氏云。「五家為保、十保相連。」正義。或為十保、或為五保。
二索隱。牧司謂相糾發也。一家有罪而九家連舉發、若不糾舉、則十家連坐。恐變令不行、故設重禁。
三索隱。案。謂告奸一人則得爵一級、故云「與斬敵首同賞」也。
四索隱。案律、降敵者誅其身、沒其家、今匿奸者、言當與之同罰也。
五正義。民有二男不別為活者、一人出兩課。
六集解。音律。
七索隱。末謂工商也。蓋農桑為本、故上云「本業耕織」也。怠者、懈也。周禮謂之「疲民」。以言懈怠不事事之人而貧者、則糾舉而收錄其妻子、沒為官奴婢、蓋其法特重於古也。
八索隱。謂宗室若無軍功、則不得入屬籍。謂除其籍、則雖無功不及爵秩也。
九索隱。謂各隨其家爵秩之班次、亦不使僭侈逾等也。
令旣具、未布、恐民之不信、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、孫守真按。已而、單字想複詞。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。民怪之、莫敢徙。復曰「能徙者予五十金」。有一人徙之、輒予五十金、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令行於民期年、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一之不便者以千數。於是太子犯法。衞鞅曰。「法之不行、自上犯之。」將法太子。太子、君嗣也、不可施刑、刑其傅公子虔、黥其師公孫賈。明日、秦人皆趨令。二行之十年、秦民大說、道不拾遺、山無盜賊、家給人足。民勇於公戰、怯於私鬭、鄕邑大治。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、衞鞅曰「此皆亂化之民也」、盡遷之於邊城。其後民莫敢議令。
一索隱。謂鞅新變之法令為「初令」。
二索隱。趨音七逾反。趨者、向也、附也。
於是以鞅為大良造。一將兵圍魏安邑、降之。居三年、作為築冀闕二宮庭於咸陽、秦自雍徙都之。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。而集小(都)鄕邑聚為縣、置令、丞、凡三十一縣。為田開阡陌封疆、三而賦稅平。平斗桶四孫守真按。平定、同義複詞。權衡丈尺。行之四年、公子虔復犯約、劓之。居五年、秦人富彊、天子致胙五於孝公、諸侯畢賀。
一索隱。卽大上造也、秦之第十六爵名也。今雲「良造」者、或後變其名耳。
二索隱。冀闕卽魏闕也。冀、記也。出列敎令、當記於此門闕。
三正義。南北曰阡、東西曰陌。按。謂驛塍也。疆音疆。封、聚土也。疆、界也。謂界上封記也。
四集解。鄭玄曰。「音勇、今之斛也。」索隱。音統、量器名。
五正義。音左故反。
其明年、齊敗魏兵於馬陵、虜其太子申、殺將軍龐涓。其明年、衞鞅說孝公曰。「秦之與魏、譬若人之有腹心疾、非魏幷秦、秦卽幷魏。孫守真按。幷=倂=併、字形結構換部首部件耳。何者。魏居領厄之西、一都安邑、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。利則西侵秦、病則東收地。今以君之賢聖、國賴以盛。而魏往年大破於齊、諸侯畔之、可因此時伐魏。魏不支秦、必東徙。東徙、秦據河山之固、東鄕以制諸侯、此帝王之業也。」孝公以為然、使衞鞅將而伐魏。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。軍旣相距、衞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。。「吾始與公子驩、今俱為兩國將、不忍相攻、可與公子面相見、盟、樂飲而罷兵、以安秦魏。」魏公子卬以為然。會盟已、飲、而衞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、因攻其軍、盡破之以歸秦。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、國內空、日以削、恐、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。而魏遂去安邑、徙都大梁。二梁惠王曰。「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。」衞鞅旣破魏還、秦封之於、商三十五邑、號為商君。
一索隱。蓋卽安邑之東、山領險厄之地、卽今蒲州之中條已東、連汾、晉之嶮嶝也。
二索隱。紀年曰。「梁惠王二十九年、秦衞鞅伐梁西鄙」、則徙大梁在惠王之二十九年也。正義。從蒲州安邑徙汴州浚儀也。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弘農商縣也。」索隱。於、商、二縣名、在弘農。紀年云秦封鞅在惠王三十年、與此文合。 正義。於、商在鄧州內鄕縣東七里、古於邑也。商洛縣在商州東八十九里、本商邑、周之商國。案。十五邑近此(三)〔二〕邑。
商君相秦十年、一宗室貴戚多怨望者。趙良見商君。商君曰。「鞅之得見也、從孟蘭皋、二今鞅請得交、可乎。」趙良曰。「僕弗敢願也。孔丘有言曰。『推賢而戴者進、聚不肖而王者退。』僕不肖、故不敢受命。僕聞之曰。『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、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。』僕聽君之義、則恐僕貪位貪名也。故不敢聞命。」商君曰。「子不說吾治秦與。」三趙良曰。「反聽之謂聰、內視之謂明、自勝之謂彊。四虞舜有言曰。『自卑也尚矣。』孫守真按。添字還原。自卑(者、其實)也尚矣。君不若道虞舜之道、無為問僕矣。」商君曰。「始秦戎翟之敎、父子無別、同室而居。今我更制其敎、而為其男女之別、大築冀闕、營如魯衞矣。子觀我治秦也、孰與五羖大夫賢。」趙良曰。「千羊之皮、不如一狐之掖。千人之諾諾、不如一士之諤諤。武王諤諤以昌、殷紂墨墨以亡。五君若不非武王乎、孫守真按。先抓動詞。非、單字想複詞。非議、以武王為非。則僕請終日正言而無誅、可乎。」商君曰。「語有之矣、貌言華也、至言實也、苦言藥也、甘言疾也。夫子果肯終日正言、鞅之藥也。鞅將事子、子又何辭焉。」趙良曰。「夫五羖大夫、荊之鄙人也。六聞秦繆公之賢而願望見、行而無資、自粥於秦客、被褐食牛。期年、繆公知之、舉之牛口之下、而加之百姓之上、秦國莫敢望焉。相秦六七年、而東伐鄭、三置晉國之君、七一救荊國之禍。八發敎封內、而巴人致貢。施德諸侯、而八戎來服。孫守真按。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。發⇌施。單字想複詞。發行、施行、同義複詞。由余聞之、款關請見。九五羖大夫之相秦也、勞不坐乘、暑不張蓋、行於國中、不從車乘、不操干戈、功名藏於府庫、德行施於後世。五羖大夫死、秦國男女流涕、一〇童子不歌謠、舂者不相杵。一一此五羖大夫之德也。今君之見秦王也、因嬖人景監以為主、非所以為名也。相秦不以百姓為事、而大築冀闕、非所以為功也。刑黥太子之師傅、殘傷民以駿刑、是積怨畜禍也。敎之化民也深於命、一二民之效上也捷於令。一三今君又左建外易、孫守真按。旁門左道、相對位置有相關字義。建⇌易。旁=左。左=外。單字想複詞。易。1.治、理(深耕易耨之易)、2.改、變。非所以為敎也。一四君又南面而稱寡人、日繩秦之貴公子。詩曰。。『相鼠有體、人而無禮、人而無禮、何不遄死。』孫守真按。遄=惴→憂、慮也、字形結構換部首。以詩觀之、非所以為壽也。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、君又殺祝懽而黥公孫賈。詩曰。『得人者興、失人者崩。』此數事者、非所以得人也。君之出也、後車十數、從車載甲、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、持矛而操闟一五戟者一六旁車而趨。孫守真按。旁、ㄅㄤˋ、傍、榜(併、並)、字形結構換部首+字形結構兼音義·聲音變化的關係·同音通假。此一物不具、君固不出。書曰。『恃德者昌、恃力者亡。』一七君之危若朝露、尚將欲延年益壽乎。則何不歸十五都、一八灌園於鄙、勸秦王顯岩穴之士、養老存孤、敬父兄、序有功、孫守真按。序=敘、同音通假·字形結構兼音義·聲音變化的關係、猶「予=余」也、字形結構換聲符。敘、有邊讀邊讀左邊、銓敘、單字想複詞。尊有德、可以少安。君尚將貪商於之富、寵秦國之敎、畜百姓之怨、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、秦國之所以收君者、豈其微哉一九。亡可翹足而待。」商君弗從。
一索隱。戰國策云孝公行商君法十八年而死、與此文不同者、案此直云相秦十年耳、而戰國策乃雲行商君法十八年、蓋連其未作相之年耳。
二索隱。孟蘭皋、人姓名也。言鞅前因蘭皋得與趙良相見也。
三索隱。說音悅。與音予。
四索隱。謂守謙敬之人是為自勝、若是者乃為強。若爭名得勝、此非強之道。
五正義。以殷紂比商君。
六正義。百里奚、南陽宛人。屬楚、故云荊。
七索隱。謂立晉惠公、懷公、文公也。
八索隱。案(六國)〔十二諸侯〕年表、穆公二十八年會晉、救楚、朝周是也。
九集解。韋昭曰。「款、叩也。」
一〇正義。音體。
一一集解。鄭玄曰。「相謂送杵聲、以聲音自勸也。」
一二索隱。劉氏云。「敎謂商鞅之令也、命謂秦君之命也。言人畏鞅甚於秦君。」
一三索隱。上謂鞅之處分。今謂秦君之令。
一四索隱。左建謂以左道建立威權也。外易謂在外革易君命也。
一五集解。所及反。
一六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作『尞』。屈盧之勁矛、干將之雄戟。」 索隱。闟、亦作「鈒」、同所及反。鄒誕音吐臈反。孫守真按。字形結構換部首+字形結構換聲符耳。入聲字故音變如此。字形結構換部首·聲音變化的關係。「尞」音「遼」。「屈」音「九勿反」。按。屈盧、干將並古良匠造矛戟者名。 正義。顧野王云。「鋋也。」方言云。「矛、吳、揚、江、淮、南楚、五湖之閒謂之鋋。其柄謂之矜。」釋名云。「戟、格也。旁有格。」
一七索隱。此是周書之言、孔子所刪之餘。
一八索隱。衞鞅所封商於二縣以為國、其中凡有十五都、故趙良勸令歸之。正義。公孫鞅封商於十五邑、故云「十五都」。
一九索隱。謂鞅於秦無仁恩、故秦國之所以將收錄鞅者其效甚明、故云「豈其微哉」。
後五月而秦孝公卒、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、發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關下、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、曰。「商君之法、舍人無驗者坐之。」商君喟然歎曰。「嗟乎、為法之敝一至此哉。」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、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國。魏人曰。「商君、秦之賊。秦彊而賊入魏、弗歸、不可。」遂內秦。孫守真按。字形結構換部首+添字還原。納(於)秦。商君旣複入秦、走商邑、一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。二秦發兵攻商君、殺之於鄭黽池。三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、曰。「莫如商鞅反者。」遂滅商君之家。
一索隱。走音奏。走、向也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京兆鄭縣也。」索隱。地理志京兆有鄭縣。秦本紀云「初縣杜、鄭」、按其地是鄭桓公友之所封。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黽、或作『彭』。」 索隱。鄭黽池者、時黽池屬鄭故也。而徐廣云「黽或作彭」者、按鹽鐵論云「商君困於彭池」故也。黽音亡忍反。 正義。黽池去鄭三百里、蓋秦兵至鄭破商邑兵、而商君東走至黽、乃擒殺之。
太史公曰。商君、其天資刻薄人也。一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、挾持浮說、非其質矣。二且所因由嬖臣、孫守真按。單字想複詞。因憑、憑仗、同義複詞。及得用、刑公子虔、欺魏將卬、不師趙良之言、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。孫守真按。恩惠、同義複詞。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、與其人行事相類。三卒受惡名於秦、有以也夫。四
一索隱。謂天資其人為刻薄之行。刻謂用刑深刻。薄謂棄仁義、不悃誠也。
二索隱。說音如字。浮說卽虛說也。謂鞅得用、刑政深刻、又欺魏將、是其天資自有狙詐、則初為孝公論帝王之術、是浮說耳、非本性也。
三索隱。按商君書、開謂刑嚴峻則政化開、塞謂布恩賞則政化塞、其意本於嚴刑少恩。又為田開阡陌、及言斬敵首賜爵、是耕戰書也。
四集解。新序論曰。「秦孝公保崤函之固、以廣雍州之地、東並河西、北收上郡、國富兵強、長雄諸侯、周室歸籍、四方來賀、為戰國霸君、秦遂以強、六世而並諸侯、亦皆商君之謀也。夫商君極身無二慮、盡公不顧私、使民內急耕織之業以富國、外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、法令必行、內不阿貴寵、外不偏疏遠、是以令行而禁止、法出而奸息。故雖書云『無偏無黨』、詩云『周道如砥、其直如矢』、司馬法之勵戎士、周后稷之勸農業、無以易此。此所以並諸侯也。故孫卿曰。『四世有勝、非幸也、數也。』然無信、諸侯畏而不親。夫霸君若齊桓、晉文者、桓不倍柯之盟、文不負原之期、而諸侯畏其強而親信之、存亡繼絕、四方歸之、此管仲、舅犯之謀也。今商君倍公子卬之舊恩、棄交魏之明信、詐取三軍之衆、故諸侯畏其強而不親信也。藉使孝公遇齊桓、晉文、得諸侯之統將、合諸侯之君、驅天下之兵以伐秦、秦則亡矣。天下無桓文之君、故秦得以兼諸侯。衞鞅始自以為知霸王之德、原其事不諭也。昔周、召施善政、及其死也、後世思之、『蔽芾甘棠』之詩是也。嘗舍於樹下、後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樹、況害其身乎。管仲奪伯氏邑三百戶、無怨言。今衞鞅內刻刀鋸之刑、外深鈇鉞之誅、步過六尺者有罰、棄灰於道者被刑、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、渭水盡赤、號哭之聲動於天地、畜怨積讎比於丘山、所逃莫之隱、所歸莫之容、身死車裂、滅族無姓、其去霸王之佐亦遠矣。然惠王殺之亦非也、可輔而用也。使衞鞅施寬平之法、加之以恩、申之以信、庶幾霸者之佐哉。」 索隱。新序是劉歆所撰、其中論商君、故裴氏引之。藉音胙、字合作「胙」、誤為「藉」耳。按。本紀「周歸文武胙於孝公者」是也。說苑云「秦法、棄灰於道者刑」、是其事也。
索隱。述贊衞鞅入秦、景監是因。王道不用、霸術見親。政必改革、禮豈因循。旣欺魏將、亦怨秦人。如何作法、逆旅不賓。